创新论文之“智慧司法中的电子数据存证文书研究”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六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去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及论文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案例、方案、产品、论文,2023年6月25日结果揭晓发布。入选的各类创新案例、方案、产品、论文在2023年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及论文汇编》 。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 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分别将部分创新案例、创新方案、创新产品、创新论文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司法篇 | 创新论文之“智慧司法中的电子数据存证文书研究”》
智慧司法中的电子数据存证文书研究
阮 啸 陈保君 李祯冬
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
【摘 要】 随着涉及电子证据的案件越来越多,电子数据存证对应的文书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司法实践中,各种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存证渠道雨后春笋般涌现,电子证据实时采集、实时保存,用户可在维权乃至诉讼中获得证据优势,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制和行业标准,存证文书存在着的主体资质、内容要素以及载体形式等方面的问题,以至于在司法审判过程中仍存在着相当比例的不被采信的情况。文章建议制定存证文书相关标准,并提出了对应的必备要素和选择性要素。
【关键词】 电子数据 电子证据 存证 保管 保全 取证
近年来,各地法院审理过程中陆续出现了运用存证技术保存的电子数据,但共同的特点是对新技术的适用粗糙而简单,更多是把技术作为一个“去原始储存介质化”的存证手段,电子数据技术性需求与转化式适用之间的矛盾并未得到消解。在信息化时代,诉讼中的证据越来越多地以电子数据的方式呈现,电子数据转化适用与电子数据本身特性的冲突亟待解决。[[1]]在互联网的电子世界中,相比较传统的公证保全电子数据和自行保存电子数据证据而言,电子数据存证是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的。
一、存证文书的价值与作用
伴随着电子数据存储在司法、金融以及溯源等方面的普遍应用,存储相对应的证明文书作为已存证的外观展现形式也就成了所有存证服务提供商的一项标准化必备服务。我国的法院系统已经通过一些典型案例试点,在最高法的多个司法解释[[2]]中认可了中立第三方平台提供或者确认的由其记录和保存的电子数据的真实性。作为存证、取证所产生的电子数据信息汇集载体的存证证书,其记载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替代公证文书真实性的人工审核。电子数据存证尤其是区块链存证提供了一种新型的证据鉴真路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诉讼中的事实判断问题,将法官从电子证据事实判断的困境中解脱出来[[3]]。在大部分知识产权案件量大、标的小的司法实践背景下,机器自动出具存证证明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在电子世界中,以存证证明这种新的模式成为各方交互的信任中介就成了必然趋势。相对应地,电子数据存证文书作为一个重要的证据载体也在不断热议讨论关注中不断创新和完善。
二、存证文书的现状
电子数据存证文书是在存取证实践中孵化的产物,目前市面上的电子数据存证文书主要来自两类平台,一类是公证机构出具的电子数据保管单,另外一类是中立第三方商业机构出具的电子存证证书。相对来说,由公证机构或者司法鉴定等专业具备相应证据牌照的机构来出具证书,对法院来说更为放心。毕竟,第三方商业机构并不具备分担法官责任的职能。但不管是哪种类型,实际上文书的样式都还是非常多样化的。
公证机构出具的电子存证文书,它的性质界定是有一定的分歧的。笔者认为,将公证存证文书作为一种公证证明文书更为妥当。公证存证文书是对于当事人存储在公证处管控的或者公证机构控制之下的服务器(云服务器)、数据库等计算资源上的电子数据出具一种存证证明。这样对于公证机构与公证员的责任也更明晰,也更匹配得上其费用体系。
第三方商业机构出具的电子存证证书相对来说就更简单。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专门证据形式。[[4]]第三方商业机构实际上更有规范化的需求,毕竟得到司法的最终确认才能使其在市场中更有利。
三、存证文书存在的问题
鉴于电子数据存证文书目前尚无官方或者学界的通说统一的要素规范和格式,亦无立法加以确认,实践中已经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隐患。
(一)签发主体资质问题
电子数据存证业务兴起后,市面上的存取证机构从过去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具有司法属性的机构,发展到了与民间第三方存证机构共舞的阶段。在司法实践中,第三方存证机构的资质直接影响着电子数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受地域和法官个人观点影响,司法裁判机构对第三方存证机构的资质要求宽严不一,但是实践中存在相当数量的判例体现出因为第三方存证机构资质存疑导致证据不被法院采纳的情况。
(二)内容要素问题
虽然近年来司法裁判机关和行业也提出了一些标准或要求,但在实践中各证书的内容要素存在着很明显的不同。笔者统计过目前市面上29份公证机构和其他第三方存证平台出具的电子数据存证文书呈现的要素,大致情况如下:
通过简单的数据分析我们发现,已有的电子数据存证文书在存取证主体、哈希、存取证文件名称、存取证时间、证书编号等要素是达成基本共识的,但是同时个别证书又存在呈现格式不同,要素重复杂糅、缺乏基本要素信息等问题。比如2019年2月28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北京全景视觉公司(原告)诉成都日报社(被告)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的二审中,否认了《电子数据取证证书》的效力,全部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1]]
(三)附注说明相关问题
不同的证书对于附注说明性内容的态度也是迥然不同的。第三方存证平台的存证文书往往大包大揽,将存证的效力拔高;而与此相反的是公证机构的存证文书,却往往基于执业风险考虑会更客观地表述,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弱化存证效力的情况。
(四)载体形式问题
另外,在证书载体形式方面我们发现不同证书的格式也是有非常大区别的:有的是图片格式,有的是PDF格式;有的添加CA证书,有的有二维码可查证据以及辨真伪;有的连接了法院的区块链,有的连接了仲裁委的立案系统……不同的缺乏统一规制的载体形式让审判者眼花缭乱,为存证证书在法院审判中的适用造成一定的困扰。
四、存证文书发展方向及规制
区块链存证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电子数据的真实性,长期以来,司法公信力问题一直是困扰司法机关及司法裁判的一大难题。区块链技术所具有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性等特征。恰好是提升司法公信力所需的要素。[[2]]2018年9月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明确了对电子数据证据审查的认定。但在司法实践当中,如何审查认定各个方面满足该司法解释中的条款依然是审理难点,这与标准缺失有非常大的关系[[3]]。随着近年来电子数据存取证平台在金融和知识产权领域大量案件中广泛运用,关于存取证的最终呈现证书——存证文书规范的出台已经十分必要和紧迫。当然,随着我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三驾马车的落地运行,电子数据存证不能仅局限于满足使用端的司法裁判机构要求,还需要满足包括网信、公安、工信以及大数据管理等部门的监管要求。
五、规范化的建议
就我国目前的电子数据存证趋势而言,其本身具有依靠外力的局限,甚至可能产生数据主义导向、司法机关中心化、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因此,在对电子数据存证进行法律规制时,既要关注正面效果,也应直面其现实局限与衍生风险,警惕神化的现象,以期构建更为全面的司法信任机制与电子数据证明体系。[[4]]综合前文,我们建议电子数据存证文书的规范化要素如下:
(一)必备要素
1.存取证主体/申请人
2.存取证名称/文件名称/证据名称
3.存取证时间和编号
4.二维码
5.哈希
6.存取证类型
(二)选择要素
1.申请人证件号码(信息脱敏)
2.存证/保管机构
3.证据来源
4.核验通道
5.文件大小、格式
书单 走向信息社会的民事纠纷解决——在线诉讼与电子证据
传统的线下司法发轫于以纸张为主流沟通工具的印刷时代,已经难以满足互联网时代对效率与便捷的要求,“案多人少”成为顽瘴痼疾。我国的线上审判制度在反复实践中获得了高速发展,至2021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在线诉讼被确定与传统线下诉讼具有相同效力,在线审判自此有了与线下程序并立的独立地位,制度发展可谓方兴未艾。不过,线上审判至今仍承受着诸如“效率与公正如何平衡”的正当性质疑,从审判模式到证据调查的程序细节也犹待确定,理论和实务界对此有诸多分歧。本书单选取三本在线诉讼领域的书籍,以飨读者。
1. 《电子证据法》
作者:刘品新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年1月
刘品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副院长,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智慧法律科技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网络犯罪与安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反腐败与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刑事错案研究中心副主任、物证技术鉴定中心文书/痕迹/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
随着涉网司法案件数量激增,电子证据已经成为“证据之王”。相较于传统证据,电子证据数量多、易篡改,在鉴真和审查上有着不同于传统证据的独特性。本书内容涵盖原理、规则、科技、实践四个方面,关注区块链存证证据、电子数据鉴真、电子邮件真实性、大数据证据等前沿领域,结合网络虚拟财产案件、P2P案件等新型案件对电子证据理论作了详细阐释。本书的特色有二,一是体现了作者在法学和计算机交叉学科深耕的坚实积累,二是理论与实践结合,论述有坚实的实务依据。
2.《线上法院与未来司法》
作者:[英]理查德·萨斯坎德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年5月
[英]理查德·萨斯坎德,牛津大学教授,被授予大英帝国勋章。担任计算机与法律协会(Society for Computers andLaw)主席、英国首席大法官战略与技术顾问,以及牛津互联网研究院( Oxford Internet Institute)顾问委员会主席。已出版多部广受欢迎的著作包括《律师的终结?》(牛津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牛津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二版)。
随着社会生活逐渐被互联网渗透,线上已经成为当代生活的重要场域,司法转移到线上的可能性也正在被探索。本书作者萨斯坎德教授在长期主持英国线上司法改革过程中受到启发完成本书,行文既有法理和价值上的理论论述,也有对各国在线诉讼改革实践的精细介绍。从体例上看,全书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从法理角度介绍了为何公办线上法院有必要。第二个部分描述了作者眼中理想线上法院的图景。第三个部分对反对线上法院的观点进行了逐一反驳。第四部分,对AI等未来技术应用于线上法院作出评价。总体来说,作者对用新技术改造法院持乐观态度,在书中描绘了与当今诉讼制度完全不同的未来司法构想,颇具启发性。
3.《电子诉讼规则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电子诉讼规则研究论文选编》
主编:方向 副主编:石松、肖建国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年3月
方向,2020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互联网时代电子诉讼规则研究”主持人,中国互联网法治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代表大会第八次会员代表、曾任司法部律师司干部,办公厅秘书,《中国律师》杂志社总编辑,全国律协党组成员,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曾先后兼任中国法学会信息法学研究会第一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秘书长。
近年来,线上诉讼已在实践中逐渐铺开,法院作为线上诉讼改革的直接实施者,能够通过审判实践观察到在线诉讼推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本书是由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互联网时代电子诉讼规则研究”支持编著的一本论文集,编者为兼具实务和理论经验的知名学人,所选文本来自法院系统、法学院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体现了不同的观察视角。从体例上看,本书分为综合篇、司法区块链篇、电子证据篇,对电子诉讼实践中出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分析。
本文为中国民商法律网原创作品,作者王常阳,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相关问答
科研时博士师兄师姐拿你研究很久的的成熟课题发了文章,怎么解决?感谢悟空小秘书/头条教育联盟的邀请。文章都发表,才想问、想解决,怎么说呢?不清楚你是毕业生,还是在读的硕士,遇到这样的事情越早解决越好,而不是拖。你...
证据 法的基本功能 论文 ?从证据法的内容看,第一,它不属于任何一部诉讼法,但是在三大诉讼中能够普遍使用。第二,它与程序法有联系,却并非程序法的内容,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类似于实...
大数据技术与 应用 毕业 论文 怎么写?写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的毕业论文需要具备系统性、实践性和创新性。首先,需要对大数据技术的理论知识进行深入探究,包括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分析和应用等方面...
求一篇 证据 在刑事侦查中的作用的 论文 ?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明作用这里所讲的法治,包括宪法、刑法、民法、教师法、环境法等各种部门法,分别在不同的领域起着不同的规范和调解作用,缺一不可,...证...
eviews处理面板数据详细步骤写 论文 急需要用固定效应模型来分...[最佳回答]主要就是做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豪斯曼检验和固定效应回归啦操作不会可以联系我哈联系方式看我个人资料哈主要就是做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豪斯...
谢谢是 论文 摘要要用.哎.这段话是:通过分析 电子 病案管理系...[最佳回答]Throughtheanalysisofelectronicmedicalrecordsmanagementsystemandthepresentsituationandd...
论文 实验数据可以编吗?论文数据不可以编造,除了初审复审外还有抽审,一旦发现论文不但过不了,甚至还要重写。误差是通常用于统计或科学数据,显示潜在的误差或相对于系列中每个数据...
论文 被别人拿去发表了,有 证据 证明 论文 是我的,我该怎么办?这个问题不知道具体情况,没法准确回复你!首先,论文是怎么到了别人手里的,其次文章是和别人共同完成的,还是你自己个人完成的,对方把论文发表了是出于商业目...
研究报告该如何引用到 论文 中在论文中引用研究报告应该遵循一定的规范,包括明确引用的报告名称、作者、发布时间以及出版机构等信息。在引用的位置也应该标注清楚,一般使用脚注或者参考文...
我是本科毕业 论文 是关于调查分析的,里面的数据,分析我都是自己编的,要紧吗?数据最好不要自己编。调查分析类的软件(如果你是学营销或管理学的)可以SPSS,一般人编的数居数据分析结果都能看出端倪来的,老师都不是傻子,到时候一旦被看出...1...